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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方案

股权激励方案设计咨询落地-成功案例

       股权激励是指授予公司管理层股权和股份,使企业管理人员能以股东合伙人身份参与公司决策、分享企业成长利润共担风险,从而勤勉尽责地为企业服务的一种长期激励模式,主要包括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股权分配、股票期权、员工持股计划和管理层持股等方式。 股权激励方案设计的本质是通过对人力资源价值及人力资源剩余价值索取权的承认,形成员工和企业的利益共生共享的机制,股权激励方案是企业基于企业未来可持续性成长和发展的一项战略性人力资源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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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骤1:博思诚股权激励专家进驻企业2个月,量身设计《股权激励方案及法律文件》

1.《股权激励方案、公司员工股权激励方案、股权分配方案、期权激励方案、员工持股方案、员工入股方案、股权结构设计方案等》

2.《股权激励方案股份授予、认购、行权、分红执行细则制度》

3.《股权激励方案股份人员分配方案》

4.《股权激励方案退出机制、法律风险防范执行细则制度》  

5.《股权激励方案入股协议书》《股权激励方案保密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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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骤2:博思诚股权激励专家进驻企业2个月,一对一落地实施股权激励方案咨询

1. 博思诚咨询公司派股权专家进驻企业2个月,一对一量身设计全套《股权激励方案及法律文件》,并一对一落地实施全部《股权激励方案》,由我们博思诚股权专家去跟所有激励对象落地实施方案,执行到位。

2. 博思诚咨询公司进驻企业的股权专家,在2个月现场落地实施过程中,股权专家负责实施完所有《股权激励方案》,一对一最终完成全部核心员工入股及履行全部入股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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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骤3:提供后续3年股权激励辅导服务,真正确保《股权激励方案》真正落地实施到位。

1. 博思诚股权激励咨询机构辅导服务客户3年,持续辅导实施股权激励方案效果,确保股权激励方案及股权分配方案出实效。

2. 博思诚股权激励咨询机构将诊断梳理客户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营销管理体系、销售管理体系,保障提升客户的人力资源能力、营销能力、盈利能力,最终实实在在提高企业的业绩和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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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思诚股权激励方案成功案例代表:

   博思诚股权激励方案设计咨询机构在2016年帮助万网博通成功落地实施股权激励方案,博思诚股权激励专家进驻万网博通2个月,不仅一对一设计全套《万网博通股权激励方案》,还上门一对一落地实施全部《万网博通股权激励方案》,一对一落地实施万网博通全部激励对象入股认购及履行全部入股手续,成为公司的股东合伙人。

万网博通股权激励方案设计咨询
万网博通股权激励方案设计

深圳博思诚股权激励方案设计咨询机构公司致力于为广大企业提供股权分配方案设计咨询落地、公司员工股权激励方案设计咨询、期权激励方案设计咨询落地、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方案设计咨询、员工持股方案设计咨询落地、员工入股方案设计咨询落地、公司股权结构设计咨询、合伙人激励经销商股权激励咨询等企业股权激励整体咨询解决方案。



股权激励方案设计落地实施咨询实务

股权激励方案


所谓股权激励是指授予公司经营者、雇员股权,使他们能以股东身份参与决策、分享利润、承担风险,从而勤勉尽责地为公司服务的一种激励制度,主要包括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股权分配、股票期权、员工持股计划和管理层收购等方式。

股权激励的本质是通过对人力资本价值及人力资本剩余价值索取权的承认,正确处理货币资本与人力资本的矛盾,形成利益共生共享的机制与制度安排,股权激励方案是企业基于未来可持续性成长和发展的一项战略性人力资源举措,在实际操作中要达到两个目的:一是要持续激励企业高管团队为股东创造更高业绩,二是激励和留住企业需要的核心专业技术人才,股权激励方案的设计要始终围绕这两个基本目的而展开,这就需要在方案设计和实施中充分了解经营团队及核心人才的内在需求结构、激励现状与问题,与股东及董事会成员充分沟通,双方就股权激励的对象、标准、条件、激励水平达成共识,股权激励方案的设计既要反映公司核心价值观及人力资源战略的价值取向,又要反映激励对象的内在激励诉求。

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可分为股东转让股票、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另外,还有一种以虚拟股票为标准的股权激励方式,称为股票增值权。但《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适用于上市公司,虽然对有限责任公司有一定的参考价值,但上市公司是股价透明、交易市场活跃,有限责任公司是封闭性公司,具有股价不易认定,转让受限等特定,使得有限责任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有其特殊性。有限责任公司不可能照搬上市公司的规定来实行股票期权或限制性股票计划,必须根据有限责任公司的特点,因企制宜,制定适合自身特点的股权激励方案。


股权激励方案的股权控股权:

绝对控股——控股大于等于67%

股权激励方案设计咨询落地股权布局是一种战略层面的智慧和手段,是综合考虑企业未来各方面后所作出的安排。在企业发展的各个阶段,如果企业主想要一直都有话语权、决定权的,那么其所持股比例就必需占到67%,在法律上控股大于等于这个比例的,又被称做绝对控股

为什么不是66%呢?《公司法》第四十三条有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因此,当企业主所持股份大于或等于67%的话,便有权单方来决定是否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等上述涉及公司生死存亡的重大事项。

相对控股——控股大于等于51%

企业发展到发展期的时候,企业主所持有的股份就越来越少,但企业主最关心最想要的也还是要控股,而此处的控股大于等于51%,是相对控股就不是绝对控股了。那么,为什么是控股大于等于51%呢?《公司法》七十二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第一百零三条: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另,第十六条也规定了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此时,控股大于等于51%的,企业可以决定除了必须经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几个重大事项以外的其他所有事项,也就相当于掌控了公司诸多事项的表决权,如选举董事、监事;转让、受让重大资产或者对外提供担保等等。因此,该比例被称为相对控股也算是实至名归了。

万网博通股权激励方案咨询

重大事项一票否决权——控股大于等于34%

企业初创期时,老板的股份最好是占67%以上,发展期则是占51%以上,那么扩张期最好就是占34%以上。与绝对控股线相比,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能够通过关于公司生死存亡的事宜,那么如果其中一个股东持有超过三分之一的股权,另一方也就无法达到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那些生死存亡的事宜自然就无法通过。如此之下,持有大于等于34%股权的便控制了生命线,具有一票否决权的性质。当然,如果是对其他仅需过半数以上通过的事宜,就无法否决了。


股权激励方案合伙人退出机制

股权激励股权回购实际上就是“买断”,建议公司创始人考虑“一个原则,一个方法”。  “一个原则”,股权激励通常建议公司创始人,对于退出的合伙人,一方面,可以全部或部分收回股权;另一方面,必须承认合伙人的历史贡献,按照一定溢价/或折价回购股权。这个基本原则,不仅仅关系到合伙人的退出,更关系到企业重大长远的文化建设,很重要。“一个方法”,即股权激励方案对于如何确定具体的退出价格,建议公司创始人考虑两个因素,一个是退出价格基数,一个是溢价/或折价倍数。比如,可以考虑按照合伙人掏钱买股权的购买价格的一定溢价回购、或退出合伙人按照其持股比例可参与分配公司净资产或净利润的一定溢价,也可以按照公司最近一轮融资估值的一定折扣价回购。

至于选取哪个退出价格基数,不同商业模式的公司会存在差异。比如,京东上市时虽然估值约300亿美金,但公司资产负债表并不太好。很多互联网新经济企业都有类似情形。因此,一方面,如果按照合伙人退出时可参与分配公司净利润的一定溢价回购,合伙人很可能吭哧吭哧干了N年,退出时却会被净身出户;但另一方面,如果按照公司最近一轮融资估值的价格回购,公司又会面临很大的现金流压力。因此,对于具体回购价格的确定,需要分析公司具体的商业模式,既让退出合伙人可以分享企业成长收益,又不让公司有过大现金流压力,还预留一定调整空间和灵活性。


股权激励方案设计确定载体。

第一种持股方式是自然人直接持股,收益直接、税收最低。但有人数限制,且股权变更频繁、决策低下。

第二种持股方式是委托信托公司,引入第三方便于管理,所有权和收益权分离,信托财产也相对独立,但是成本也比较高,要支付托管费,尤其是在上市前要穿透审查,是有法律障碍的。当然了,上市之后是可以使用信托公司持股的。

第三种是设立壳公司,这个实践中用的比较多,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还有合伙企业的方式来作为持股平台,一般合伙企业中的有限合伙企业,它由普通合伙人(GP)和有限合伙人(LP)构成。一般GP由控股股东来担任,LP就是众多的激励对象。在有限合伙企业中GP就是控股股东,用较少的份额可以控制合伙企业的话语权,因为GP执行合伙事务,LP是不享有决策权的,这样就将不同意见排除在目标公司之外,所以在实践中用合伙企业的比较多。从税收角度来讲,除了虚拟股权涉及分红收益,税收处理比较简单之外,一般限制性股权,股权期权都会涉及到行权股票转让股息分红或递延纳税等环节。


股权激励方案设计的方式

1.股权激励出资方式分为:市场价购买、优惠价购买、公司借款购买、赠予。市场价购买即参照同期其他外部投资者进入价格;优惠价购买即在市场价的基础上打折扣,折扣力度不同公司有差异,一般发展期望越好的公司折扣力度越低;公司借款购买是指激励对象出资一部分,公司借款一部分,股权激励对象用奖金或所持股权的分红偿还借款;赠予既公司原股东无偿赠予给激励对象。公司会根据盈利、负债和现金流状况选择合理的出资方式,比如盈利能力较差的企业会避免将分红和回购差价(造成现金支出)作为主要回报方式。

2.股权激励登记方式分为:当期登记股权、期权、分红权(虚拟股,干股)。当期登记股权即员工获得股权激励后,到主管部门进行股权变更登记;股权激励方案设计咨询落地期权是指激励对象在未来某一时间段可以以预先约定好的价格购买公司股权;分红权是指激励对象不享有股权的所有权,但享有分红权。不同行业特征(高科技行业或传统行业)、企业规模、成长性预期和企业股权集中度的企业,会选择不同兑现方式。比如高科技企业成长性预期好,倾向于采用以市场增值为主要回报方式的激励模式;股权集中度低的企业会倾向选择以分红权作为兑现方式。企业也会结合不同激励对象的特点选择回报方式,比如研发人员因为短期的绩效体现不明显,适合以期权作为兑现方式。

3.股权激励地回报方式分为:分红为主、市场增值为主、回购差价为主。分红为主指以股权所对应的分红为主要收益;市场增值为主指以股权未来的增值部分为主要收益;回购差价为主指以公司溢价回购股权为主要收益。股权激励方案设计咨询落地不同成长性、盈利能力的公司会选择不同回报方式,比如现金充足的公司以分红为主,成长性好的公司以市场增值为主。

4.股权激励退出条件分为:未达业绩注销或回购、离职回购、锁定年限。未达业绩注销或回购指的是激励对象在考核期内没有达成预定的业绩指标,则公司以原价回购所持股权;离职回购指的是激励对象离职后,公司回购所持股权,如果离职时约定的服务期已满,公司一般按市场价回购;如果服务期未满,公司一般按原价回购。锁定年限指的是参与股权激励方案设计咨询落地计划后,在若干年内不能自由处置。一般公司会同时采用这三种退出限制。

万网博通公司股权激励方案实施

股权激励方案实施的方式

限制性股票是指激励对象按照股权激励方案设计咨询落地计划规定的条件,获得的转让等部分权利受到限制的本公司股票。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股票期权是指公司授予激励对象在未来一定期限内以预先确定的条件购买本公司一定数量股份的权利。股权激励方案设计咨询落地对象有权行使该项权利,也有权放弃该项权利。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股票增值权是指上市公司授予股权激励方案设计咨询落地激励对象在一定的时期和条件下,获得规定数量的股票价格上升所带来的收益的权利。股权激励对象不拥有这些股票的所有权,也不拥有股东表决权、配股权。股票增值权不能转让和用于担保、偿还债务等。

由此可见,限制性股票方式下授予激励对象的是公司股票;而股票期权及股票增值权方式下授予激励对象的是购买公司股票或获取现金/公司股票的权利。股权激励方案设计咨询落地无论限制性股票,还是股票期权或股票增值权,都只有当员工在被授予的一定期限内达到可行权条件后,行权才能获益。被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员工,在授予日已获取了相应股票的所有权,但是由于限售期的存在,其相应的处置权将被延后;而被授予股票期权和股票增值权的员工,在授予日则并未拥有这些股票的所有权。

一、股权激励方案设计-股票期权

也称认股权证,实际上是一种看涨期权。是指公司授予激励对象的一种权利,激励对象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行权期)以事先确定的价格(行权价)购买一定数量的本公司流通股票(行权)。股票期权只是一种权利,而非义务,持有者在股票价格低于“行权价”时可以放弃这种权利,因而对股票期权持有者没有风险。股票期权的行权也有时间和数量限制,且需股权激励对象自已为行权支出现金。

股权激励股票期权的假定前提是公司股票的内在价值在证券市场能够得到真实的反映,由于在有效市场中股票价格是公司长期盈利能力的反应,而股票期权至少要在一年以后才能实现,所以被授予者为了使股票升值而获得价差收入,会尽力保持公司业绩的长期稳定增长,使公司股票的价值不断上升,这样就使股票期权具有了长期激励的功能。同时,股票期权还要求公司必须是公众上市公司,有合理合法的、可资实施股票期权的股票来源。

二、股权激励方案设计-虚拟股票

是指公司授予激励对象一种虚拟的股票,股权激励对象可以依据被授予“虚拟股票”的数量参与公司的分红并享受股价升值收益,但没有所有权,没有表决权,不能转让和出售,在离开企业时自动失效。其好处是不会影响公司的总资本和所有权结构,但缺点是兑现激励时现金支出压力较大,特别是在公司股票升值幅度较大时。

虚拟股票和股票期权有一些类似的特性和操作方法,但虚拟股票并不是实质性的股票认购权,它实际上是将奖金延期支付,其资金来源于企业的奖励基金。与股票期权相比,虚拟股票的激励作用受证券市场的有效性影响要小,因为当证券市场失效时(如遇到熊市),只要公司有好的收益,被授予者仍然可以通过分红分享到好处。

三、股权激励方案设计-股票增值权

是指公司授予激励对象的一种权利,股权激励对象可以在规定时间内获得规定数量及一定比例的股票股价上升所带来的收益,但不拥有这些股票的所有权,自然也不拥有表决权、配股权。股权激励方案设计咨询落地激励对象不用为行权付出现金,行权后获得现金或等值的公司股票。它与虚拟股票相类似,不同之处在于拥有股票增值权者不参与公司的分红。它的设计原理与股票期权也很近似,但差别在于:在行权时,经营者并不像期权形式在行权时要购入股票,而是直接对股票的升值部分要求兑现。另外,股票期权的利益来源是证券市场,而股票增值权的利益来源则是公司。实施股票增值权的企业需要为股票增值权计划设立专门的基金。股票增值权的激励效果也受资本市场有效性的影响。国内现在有些人谈到的股票期权,实际上说的就是股票增值权。按照合同的具体规定,股票增值权的实现可以是全额兑现,也可以是部分兑现。另外,股票增值权的实施可以是用现金实施,也可以折合成股票来加以实施,还可以是现金和股票形式的组合。

博思诚股权激励方案咨询

四、股权激励方案设计-经营者持股

即管理层持有一定数量的本公司股票并进行一定期限的锁定。股权激励方案设计咨询落地激励对象得到公司股票的途径可以是公司无偿赠予;由公司补贴、被激励者购买;公司强行要求受益人自行出资购买等。激励对象在拥有公司股票后,成为自身经营企业的股东,与企业共担风险,共享收益。参与股权激励方案设计咨询落地计划的被激励者得到的是实实在在的股票,拥有相应的表决权和分配权,并承担公司亏损和股票降价的风险,从而建立起企业、所有者与经营者三位合一的利益共同体。

五、股权激励方案设计-员工持股计划

是指由公司内部员工个人出资认购本公司部分股份,并委托公司进行集中管理的产权组织形式。股权激励员工持股制度为企业员工参与企业所有权分配提供了制度条件,持有者真正体现了劳动者和所有者的双重身份。其核心在于通过员工持股运营,将员工利益与企业前途紧紧联系在一起,形成一种按劳分配与按资分配相结合的新型利益制衡机制。同时,员工持股后便承担了一定的投资风险,这就有助于唤起员工的风险意识,激发员工的长期投资行为。由于员工持股不仅使员工对企业运营有了充分的发言权和监督权,而且使员工更关注企业的长期发展,这就为完善科学的决策、经营、管理、监督和分配机制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员工持股是一种新型企业财产组织形式。在这种制度下,员工既是劳动者,又是财产所有者,通过劳动和资本的双重结合组成利益共同体。这样,即便是企业的普通“打工仔”也能成为企业资产的拥有者,成为“小资本家”,从而实现“劳者有其股”的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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