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持股方案设计实施,员工持股方案是指根据员工意愿,通过合法方式使员工获得本公司股票并长期持有,股份权益按约定分配给员工的制度安排。最新下发的《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及《关于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意见》,将混改背景下员工持股的人员范围当前限定在“对企业经营业绩和持续发展有直接或较大影响的科研人员、经营管理人员和业务骨干等。新的员工持股将不同于过去的“全员持股”、“平均持股”的概念。股权激励是指以本公司股票或股权为标的,对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员工进行的长期性激励。股权分配方案,员工持股方案在此笔者以为,“员工持股”与“股权激励”的核心区别点有两点,1、前者侧重于员工对股权的长期持有,后者侧重于通过股权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员工”的长期激励;2、在适用的主体范围、制度设计的目标上,两者均存在差别,如员工持股通常采用市场价格,持股时点不享受价格的优惠性,其收益取决于长期持有产生的长效增长收益;股权激励在达成业绩指标的情况下,受激励对象在持股时点即可享受现价基础上折价优惠。
激励对象及认购资格:根据新发布的《关于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意见》的规定,参与持股人员应为在关键岗位工作并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持续发展有直接或较大影响的科研人员、经营管理人员和科研骨干,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方案,广州股权激励,深圳股权激励且与本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党中央、国务院和地方党委、政府及其部门、机构任命的国企领导人员不得持股。外部董事、监事(含职工代表监事)不参与员工持股。如直系亲属多人在同一企业时,只能一人持股。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对国有混合所有制企业来说,首先是避免福利性持股和全员持股,且持股人员必须在公司关键岗位上,对公司经营业绩有直接或较大影响。其次对不得持股和不能参与持股计划的人员都做了非常明确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