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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公司的期权激励方案如何设计落地实施?

作者:博思诚股权分配方案咨询机构 来源:www.bosicheng.com 时间:2020-02-22 11:10:30 浏览次数:

公司一般在期权激励方案协议中约定,员工正常离职后,公司有权按照约定的价格,对员工持有的股权进行回购。已成熟未行权的期权:已经成熟的期权,是员工通过公司授予条件后所获得的行权资格。若期权激励方案在行权窗口期内,员工决定离职,这个时候员工仍有权选择是否行权,若员工选择行权,则按照协议的行权价格购买该部分股权后,

中小公司的期权激励方案如何设计落地实施?博思诚股权激励咨询机构公司认为企业在实施期权激励方案时,要约定好期权激励方案的期权回收机制,同时股权激励方案设计的已经行权的期权,是员工在达到公司业绩标准后以协议规定的价格购买的股权。对于做股权激励方案设计实施的公司来说,员工离职后仍持有公司股权,违背了其期权激励方案的初衷,因此公司一般在期权激励方案协议中约定,员工正常离职后,公司有权按照约定的价格,对员工持有的股权进行回购。已成熟未行权的期权:已经成熟的期权,是员工通过公司授予条件后所获得的行权资格。若期权激励方案在行权窗口期内,员工决定离职,这个时候员工仍有权选择是否行权,若员工选择行权,则按照协议的行权价格购买该部分股权后,公司再予以回购。若员工放弃行权,则该部分期权由公司回收。未成熟期权:这部分期权仍归公司所有,员工没有达到行权条件,公司全部收回,放入公司期权激励方案的期权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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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股权回购价格设置方案排除前文已经讲过的员工过失退出的回购价格问题,正常情况下(员工在公司工作3年以上),常见的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回购价格的设定有比如:直接按照行权价格的一定倍数回购(常见为行权价1-3倍);这种情况一般适用于公司刚起步阶段,其市场估值不确定性较大。直接约定一个固定的回购价格有利于加强激励对象对公司的认可及信任。还有的企业做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是基于公司回购前最新一轮融资的估值的一定折扣作为回购价格;当公司发展进入较为稳定的中后期,其融资估值也将比较接近真实的市场公允价。此方案中建议的“按照一定折扣计算回购价格”的原因是:估值作为投资人对于公司未来价值的认可,与现阶段公司发展水平或有一定差距,若完全按照估值回购,可能对公司现金流造成压力。另外还有企业做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是 基于公司回购前一年底的净资产评估计算的每股所得作为回购价格。适用于重资产传统企业。根据新公司法规定,公司股东就股权回购与公司达不成协议的,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回购是在协议回购失败的前提下才可以提起,协议回购是诉讼回购的前置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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